免费核名,十五分钟反馈信息!

咨询我们

    注册公司受理中心 总部

     

    电话:400-018-0990

    联系人:徐经理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202室(9号线商城路站)

    注册公司受理中心 分部

     

    电话:400-018-0990

    联系人:徐经理

    地址:杨浦区赤峰路65号同济科技园1号楼813室

    代理记账 商标注册 企业变更等

     

    电话:400-018-0990

    联系人:徐经理

    地址: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603室

临港注册公司
办理危险品运输许可证需要哪些条件
来源: 临港注册公司    日期: 2017-08-15    文字大小:      

  办理危险品运输许可证条件较高,审批也非常严格。个地方规定不一样,但差别不会太大,一般情况下需要资料如下:

  申请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上传承诺书。承诺书应由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名并盖单位公章。换证单位承诺书中还应含台账表格,按危险化学品名注明三年经营量。

  (一)新申请(甲证剧毒、甲证其它成品油、乙证):

  新申请(甲证剧毒、甲证其它成品油、乙证)的经营单位应提交的材料为6项,为方便企业申报,对材料的内容说明如下: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安全评价报告;

  3.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

  说明:

  A.经营场所应有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如无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的单位,应有下列文件之一:

  (1)消防监督检查意见书

  (2)消防备案证明

  (3)评价机构出具评价合格结论并经区安监局人员现场确认符合。

  B.储存场所如为自有仓库,建于2006年10月1日后的应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验收批复。

  C.储存场所如为自有仓库,建于2006年10月1日前的应有避雷检测报告(仓库内如有电气装置还应提交防爆检测报告),以及下列材料之一:

  (1)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2)消防监督检查意见书

  (3)消防安全许可证

  D.储存场所如为委托储存,相关协议或合同及储存场所资质证明在“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中提交。

  4.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

  说明:

  A.经营场所地址应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经营场所房地产权证上用途应为非居,如为租赁其证明文件应在有效期内。

  B.储存场所如为自有仓库,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C.储存场所如为委托储存,应有相关协议或合同及储存场所资质证明,且储存场所资质应覆盖经营单位的经营范围。

  5.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6.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说明:

  A.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应有任命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员岗位应有安全承诺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B.安全管理制度视企业经营方式和储存方式不同,分别为:

  (1)批发单位应有危险化学品购销制度、经营手续环节责任管理制度、运输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奖惩制度、消防(防火)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等9项制度;

  (2)零售单位除上述9项安全管理制度外,还应有废弃物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和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等共计11项制度;

  (3)自有仓库的经营单位除应有上述9项安全管理制度外,还应有出入库的管理制度、储存保管制度、废弃物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和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等共计13项制度。如自有储存构成重大危险源应为14项制度。

  (4)以上经营剧毒化学品的还应包括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C.经营单位委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提交在有效期内的运输合同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的资质,且运输单位资质应覆盖经营单位的经营范围。

  D.自有仓库的经营单位应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注1:申请甲证其它成品油的单位还应提交《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内,正副本)。成品油专项用户内部批发经营单位还应出具商务部发放的经营批准证书。

  注2.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按照《上海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3号)执行。

  (二)新申请(甲证加油气站):

  新申请(甲证加油气站)的经营单位应提交的材料为6项。为方便企业申报,对材料的内容说明如下: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安全评价报告;

  说明:

  A.新建的加油气站安全评价报告可以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安全评价报告替代,并附加油气站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批复。

  B.评价报告中应附防爆电气检查(评估)合格报告、防雷工程检测报告。

  C.加气站还应附可燃气体报警仪测试报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有检验合格标记)。

  3.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

  说明:新建加油气站应提交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4.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

  说明:新建加油气站应有房产证或规划许可证。

  5.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6.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说明:

  A.加油气站应有健全的安全教育培训、劳防用品、安全设施、设备、防火、动火、用火、检修、废弃物处置、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安全生产奖励等12项制度。

  B.加油气站应有卸油(气)、量油、加油(气)、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和防火花工具使用等5个岗位操作规程。

  注1:成品油零售经营单位还应提交《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内,正副本)。

  注2:加气站还应提交《燃气供气站点许可证》。


上一篇:为什么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下一篇: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办理

专注浦东临港公司,浦东临港注册代理等,提供公司注册流程、许可证办理、公司注册费用等咨询。

上海协富实业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推荐专题

总部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603室 1202室 咨询热线:400-018-0990